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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未建设完工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时间:2022-05-11     作者: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原创】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可以办理:

(1)《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

(2)《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提前办理结算的,可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3)其他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办理结算的,按照双方协商意见办理。

若不满足上述情况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若双方不愿意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或对鉴定的工程造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任何一方提起诉讼或仲裁(如有仲裁条款)时,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均可申请第三方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造价鉴定,以此来确定有争议的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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