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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并存哪个优先适用?时间:2022-08-29 (一)三种继承方式的概念 1.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指根据被继承人在生前所立遗嘱,指定全部或部分遗产由特定人员继承。遗嘱继承能充分体现被继承人的意愿。 3.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去世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扶养人是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 (二)三种继承方式的适用顺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3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因此,当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且内容没有抵触的,遗产分别按法定继承、遗赠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内容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又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样的规定体现了被继承人自由处分个人财产的独立意志。 多种继承方式发生冲突的本质是被继承人生前对遗产处分上的冲突,如果不是遗产处分上的冲突,各种继承可以在同一继承关系中同时共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