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无效协议,当出现纠纷时很有可能对自己不利。
而在现实中,自然人一般会通过挂靠公司的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以被挂靠公司的名义履行合同,但由于被挂靠公司自身经营风险会传导到挂靠人,因此,可以选择合法有效的方式,选择满足资质条件的公司作为合同签订和履行主体,以个人名义与合同对应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这样既满足合同有效的要求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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