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承担?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07-06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私用家庭轿车已非高消费产品,并且逐渐发展成为日常交通工具,亲戚、朋友、同事之间因一时之需而借用车辆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在一定时间内交付给承租人或者借给他人使用的,承租人或者借用人在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机动车使用人即承租人或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下列情形的,应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因此,在将机动车租给或借给他人使用时,车辆所有人需要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一是要注意核实他人是否具有驾驶资质,是否存在酒驾、毒驾等情形;二是要注意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如检查刹车、轮胎等是否能正常运转。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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