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公开的技术,但没人申请专利,能不能去申请专利?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3-04-10

已经公开的技术丧失了授予专利权的新颖性,一般情况下不会授予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指与现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质性特点,是指该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非显而易见的;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其内在涵义为:首先,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其次,必须能够应用于解决技术问题;最后,必须具有积极的效果。

而已经公开的技术丧失了新颖性,因此一般不会授予专利权。

但《专利法》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所以如果技术公开的原因是上面这几种原因,并且还在六个月之内,是不丧失新颖性,可以申请获得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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