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期间哼唱他人歌曲是否构成侵权?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3-05-18
直播平台属于一个公开的盈利场合,通常情况下,直播间都开有打赏功能,主播在直播间进行演唱具有营利性质,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直播哼唱他人歌曲难以构成合理使用,这时就需要看主播或者平台方有没有获得授权,否则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表演、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民事责任;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著作权人当然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开支等,著作权人的合理维权行为应当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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