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朋友,没有打借条,也无借款协议怎么办?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3-07-05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先和朋友友好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收回借款再好不过。如协商不成,出借人需回忆借款过程并搜集整理证据,如借款为转账支付,则保留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等书面证明材料,以备后续诉讼;如借款为现金交付,则情况相对复杂,需明确现金交付的时间、地点、收款人、现场有无见证人、款项来源、借款用途等尽可能多的细节。此外,现金借款的金额也会影响法官的认定,一般认为大额借款不宜使用现金。

至于补救措施,可以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当面催讨秘密录音等方式搜集证据,或请求当时的在场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是没借条、没证人、债务人口头都不认,又是现金给付的情况,证据收集会比较困难,只能认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第二条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可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为案件事实的根据,出借人后续对借款人主张还款请求的,需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证明责任,如没有证据或证据存疑的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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