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公司借款要注意什么?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是允许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具有特殊性质的法人之间的借款受到我国法律的特殊限制,如一方为金融机构的,借款必须符合金融机构特许行业的相关要求。此外,对于公司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贷款,不能再借款给第三人,否则可能触犯“高利转贷”的相关规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得不到民事法律保护,严重时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利率的约定是借贷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多民间借贷带有一种投资性质在里面,如果利率约定不清,则容易影响投资的效果和期望。《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款,那么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所以,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确利率是十分必要的。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民间借贷可以约定一定的利率,但是利率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出借方极有可能因此造成损失。关于利率的约定,我国法律已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上述规定,即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借款行为和借款用途都必须合法,如果属于非法活动,借贷关系可能不被法律认可,遭受损失时也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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