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过程中分包人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04-21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方(实际施工人)应当充分利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法律对农民工的特殊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议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劳务分包方(实际施工人)应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解决不到位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在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如果投诉和仲裁不成,可以采取诉讼方式。原则上,劳务分包方(实际施工人)是不能直接起诉没有合同关系的业主或者承包人的,但是由于劳务分包方往往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因此,法律对此做了特殊规定。

如果施工方拖欠劳务分包方的款项,劳务分包方可以选择两种方式维权,一是起诉有直接劳务分包关系的施工方;二是可以起诉业主建设单位和施工方,业主应当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劳务分包方承担责任。因此,如果业主建设单位拖欠施工方工程款导致施工方拖欠劳务费的,劳务分包方是可以通过起诉业主和施工方,由业主直接向劳务分包方支付款项维权。再者,将资金雄厚的业主建设单位列为被告,也有利于事实的查明和向业主施加压力促使业主协助施工方及时支付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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