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是劳务分包,实际上是工程分包的,分包人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04-22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

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商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将《工程承包合同》中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名义上是劳务分包,实际上是工程分包的按照《工程分包协议》处理,劳务分包人就处于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施工人员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首先要证明自己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员。作为实际施工人员应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款项。虽然实际施工人员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仍可作为工程结算和过错责任分析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施工合同》是能够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员的直接证据。

其次,实际施工人员应收集实际履行合同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材料销售合同》和支付依据等;(2)工程签证、参加会议记录、施工日志、施工图纸、工程联系单等;(3)发包人已支付部分工程款的证据。另外,实际施工人员还应收集自己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以及收集证明已完成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工期无延误等。

鉴于在实践操作中,实际施工人对于证据的制作方法及证据效力的判断存在一定的困难,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以保障维权的针对性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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