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觉得不合适,另一方又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1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以得知,以上五种情形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
如果结婚后想离婚,另一方又不同意离婚的,律师建议可以先搜集上述几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若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再过6个月后再提起离婚之诉;也可以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再分居满一年,再提起离婚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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