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怎么办?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10-14

一、赌博、吸毒属于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赌博、吸毒等恶习属于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

二、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赌博、吸毒一方偿还。

综上,若配偶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影响家庭生活的,另一方应该:

1.注意搜集证据,防止将来对方的赌债、毒债需要作为共同债务被法院判决夫妻共同承担。

2.在搜集到相应证据后,提供其赌博、吸毒的证据给法院,以此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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