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3-03-13
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因为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想象出来的主体),其本身并不具有自然状态下的行为能力。要让想象出来的主体能够像普通民众一样自由的表达意志,能够在意志的支配下进行民事活动,就必须由一个自然人进行表达和具体实施,法定代表人才应运而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及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及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可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取决于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应该受劳动法的调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而判断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最核心的是看是否实际用工,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如果法定代表人参与实际经营管理,为公司提供有报酬的劳动,在符合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参与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公司也不发工资,不缴纳社保,与公司无劳动关系,则无须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法定代表人虽然不参与企业实际经营管理,但是公司每月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虽然这并不能直接认定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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