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钱,低价把房子卖给熟人,有什么风险?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03-08
首先,要看卖房的意图是否是真的,是真的卖给熟人还是只是暂时逃避债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双方只有在真实卖房子的意图下,该房屋买卖合同才有效。
其次,再来看低价的问题,是否已经达到明显不合理低价的标准(低于市场价30%)。如果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就可以在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不是,那么就是正常的房产交易行为,只需按照房产交易签订合同,支付价款,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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