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钱给朋友,签了以房抵债协议,朋友还不了钱,我能主张房子归我吗?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03-23
对于所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要明确该协议的签订时间,是在借款时还是在借款到期后签订的,以下针对签订时间分开讨论:
一、如果借款到期后才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也就是欠款人应当归还欠款的时间到了,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债权人,不够或者多出来的欠款需要补齐。
二、如果借款时或者借款后但是借款期限未届满前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那么该协议就构成了法律上所说的流押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关于流押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如果在借款时或者借款后但是借款期限未届满前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即构成了流押条款,则该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在借款时如果想要得到更多保障,正确的做法是在借款时办理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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