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怎么办?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04-15
支付进度款是发包人的基本义务,而支付工程进度款是指未预先支付工程款,而是通过约定由施工方自行垫资施工,发包人约定以时间或工程量、工程节点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参考的付款方式。
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承包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应对发包人放慢工程进度和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风险:
(1)解除合同。
(2)停工。
当发包人的资金出现问题时,很可能工作量越大,风险越大,这时承包人就可以考虑停工。但一定要找出充分的理由,依据合同约定“合法停工”,保留工程停工的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发包人发函确认。
(3)要求发包人提供担保。
担保是解决风险的最主要办法,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的商业谈判中,可以将提供有效担保作为恢复施工、继续施工或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可要求其提供不动产抵押、具有资金实力的第三方担保等。
(4)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双方可就后续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等约定发包人较重的违约责任,对其进行威慑,在发生纠纷时,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可以作为请求权利的依据。
(5)签订《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对发包人资产的处置方案,当发包人出现较为严重的违约时,承包人可以通过处置发包人资产的方式实现债权。
(6)搜集发包人的财产线索,进行财产保全,及时提起诉讼,注意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不按照工程进展付款与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是承包人的主要风险。因此,承包人需要时刻关注发包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当发包人故意放慢工程进度或严重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有必要提高警惕,对发包人的履约偿债能力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合同约定及履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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