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购买社保发生工伤事故时,劳动者如何维权?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2-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然而,在社会生活中,仍有一些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职工遭受工伤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遭受工伤,经工伤认定后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费用。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情况紧急下由职工自己先垫付的费用,在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如果单位不肯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获得赔偿。但受伤职工应保存医疗及其他费用的相关凭证,作为索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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