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作者: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 【 原创 】 2023-02-03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如果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因为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因为劳动合同无效,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就等于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因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无效并不产生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二倍工资的立法本意,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对劳动者造成侵害的行为进行制裁。

另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前提是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但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从该条款可知,劳动合同无效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未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也经过了合同“订立”的程序,这里强调的“订立”行为,仅限于形式上的“订立”,即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能够阐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就满足了法律要求。至于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完全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否有效等实体方面的内容,并非判定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定要素,只是因为劳动合同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在双方已经订立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即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也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是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若合同无效是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则用人单位需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据此也可说明,劳动合同无效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未订立,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不相同。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云南速动科技
  • 首页
  •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
  • 电话